華人用筷子的十二種忌諱

分類:燦爛千陽
2013/01/09 07:52

 

 

 

( 食佳 )

華人使用筷子用餐是從遠古流傳下來的,古時又稱其為“箸”,

日常生活當中對筷子的運用是非常有講究的。

一般我們在使用筷子時,

正確的使用方法講究得是用右手執筷,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,

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扶住筷子,並且筷子的兩端一定要對齊。

在使用過程當中,用餐前筷子一定要整齊擺放在飯碗的右側,

用餐後則一定要整齊的豎向擺放在飯碗的正中。

但這要絕對禁忌以下十二種筷子的使用方法:
 
一、三長兩短:

這意思就是說在用餐前或用餐過程當中,將筷子長短不齊的放在桌子上。

這種做法是大不吉利的,通常我們管它叫“三長兩短”。

其意思是代表“死亡”。

因為國人過去認為人死以後是要裝進棺材的,在人裝進去以後,還沒有蓋棺材蓋的時候,

棺材的組成部分是前後兩塊短木板,兩旁加底部共三塊長木板,

五塊木板合在一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,所以說這是極為不吉利的事情。
 
二、仙人指路:

這種做法也是極為不能被人接受的,

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,用大拇指和中指、無名指、小指捏住筷子,而食指伸出。

這在城市人眼裏叫“罵大街”。

因為在吃飯時食指伸出,總在不停的指別人,

城市人一般伸出食指去指對方時,大都帶有指責的意思。

所以說,吃飯用筷子時用手指人,無異於指責別人,這同罵人是一樣的,是不能夠允許的。

還有一種情況也是這種意思,那就是吃飯時同別人交談並用筷子指人。
 
三、品箸留聲:

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,

其做法是把筷子的一端含在嘴裏,用嘴來回去嘬,並不時的發出噝噝聲響。

這種行為被視為是一種下賤的做法。

因為在吃飯時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一種無禮的行為,再加上配以聲音,更是令人生厭。

所以一般出現這種做法,都會被認為是缺少家教,同樣不能夠允許。
 
四、擊盞敲盅:

這種行為被看作是乞丐要飯,其做法是在用餐時用筷子敲擊盤碗。

因為過去只有要飯的才用筷子擊打要飯盆,

其發出的聲響配上嘴裏的哀告,使行人注意並給與施捨。

這種做法被視為極其下賤的事情,被他人所不齒。
 
五、執箸巡城:

這種做法是手裏拿著筷子,做旁若無人狀,

用筷子來回在桌子上的菜盤裏巡找,不知從哪裏下筷為好。

此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的表現,且目中無人極其令人反感。
 
六、迷箸刨墳:

這是指手裏拿著筷子在菜盤裏不住的扒拉,以求尋找獵物,就像盜墓刨墳的一般。

這種做法同“迷箸巡城”相近,都屬於缺乏教養的做法,令人生厭。
 
七、淚箸遺珠:

實際上這是用筷子往自己盤子裏夾菜時,手裏不俐落,將菜湯流落到其它菜裏或桌子上。

這種做法被視為嚴重失禮,同樣是不可取的。
 
八、顛倒乾坤:

這就是說用餐時將筷子顛倒使用,這種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,

正所謂饑不擇食,以至於都不顧臉面了,將筷子倒著用,這是絕對不可以的。
 
九、定海神針:

在用餐時用一支筷子去插盤子裏的菜品,這也是不行的,

這是被認為對同桌用餐人員的一種羞辱。

在吃飯時作出這種舉動,

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一樣的,這也是不行的。
 
十、當眾上香:

則往往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時,為了方便省事把一副筷子插在飯中遞給對方。

被會人視為大不敬,因為一般的傳統是為死人上香時才這樣做,

如果把一副筷子插入飯中,無異是被視同於給死人上香一樣,

所以說,把筷子插在碗裏是絕不被接受的。
 
十一、交叉十字:

這一點往往不被人們所注意,在用餐時將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。

這是不對的,因為城市人認為在飯桌上打叉子,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,

就如同學生寫錯作業,被老師在簿上打叉子的性質一樣,不能被他人接受。

除此以外,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敬,

因為古代吃官司畫供時才打叉子,這也就無疑是在否定自己,這也是不行的。
 
十二、落地驚神:

所謂“落地驚神”的意思是指失手將筷子掉落在地上,這是嚴重失禮的一種表現。

因為古代的人認為,祖先們全部長眠在地下,不應當受到打攪,

筷子落地就等於驚動了地下的祖先,這是大不孝,所以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。
 
以上所說的十二種筷子的禁忌,是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所應當注意的,

作為一個禮儀之邦和古老的城市,

通過對一雙小小筷子的用法,就能夠讓人們看到他那深厚的文化積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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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德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