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挨打悟出的道理
小時第一次挨人揍,我感到很委屈。打我的那小子看上去像個瘦猴。
不過,我很快便明白,他年齡比我大,力氣也比我大得多。
對我來說,這街頭“大學校”第一堂課就使我得到一次重要的教訓。
我從中得出以下結論:首先,我不對。
當時,那孩子只是對我說了句什麼,
而我卻很粗魯地把他給頂了回去,那話簡直能把人噎死。
實際上,我這樣粗暴是毫無道理的,因此,我就當場受到了應得的懲罰。
第二,如果當時站在我面前的是個人高馬大的壯漢,也許我就不會對他那樣粗暴,而這孩子第一眼看上去瘦骨伶仃。當我吃了苦頭後,我才明白不能這樣做,才明白不論對誰都應當尊重。
第三,我明白,在任何情況下,不管我對與否,如能進行還擊,就都應當是強者。可那孩子根本就沒給我任何還擊的希望。
第四,我應該時刻做好准備,一旦遭人欺負,瞬間就應當進行回擊。瞬間!
此外,我明確意識到,不到萬不得已,不能輕易卷入什麼沖突。
但一旦有什麼情況發生,就應考慮無路可退,因此必須斗爭到底。
原則上說,這一公認的准則是此後克格勃教我的,但早在孩提時代的多次打架中我對此就已經爛熟於心了。
此後,克格勃教我的還有另外一條准則:
如果你不准備動武,你就不要拿起武器,不可隨意恫嚇人。
假定你同誰發生了沖突,但在你最終決定“我現在要開槍”之前,
你就不要操起武器。
換句話說,不打則已,打則必勝!
引用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.TV2peqTSU9EuukLQc0c/article?mid=777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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