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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

分類: 網路佳作
2008/12/14 04:08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
分類:愛情篇
2008/12/03 14:47
 

有人問:『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』
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

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
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
很想靠近他,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
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
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
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
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,因為只有這一件,
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,瑕不掩瑜嘛!
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。
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,譬如質料不夠挺,顏色太鮮豔,
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,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
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,
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!

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,
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,
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,
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。

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,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。
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,是種自私的行為,更是一種「佔有」。
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,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,所以「幾度遊賞花間至」的男孩,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。

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,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,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,承諾必須是一種「付出」,在承諾之前,他必須謹慎的思考,這種喜歡不僅僅只是激情,還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他必須反覆思量,愛上一個女孩子,除了外貌之外,更包活個性、能力和思想,必須喜愛她的優點接受她的缺點,設身處地為人著想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,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,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,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,在慎重的思考後,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。

所以以「博愛」的角度而言,我們要對天地有情,對世人有愛,但「對愛」的付出是有差序的,對於朋友、好朋友、親人、情人與摯親(夫妻),
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,不然這他就是個濫情的人,成天以談戀愛為榮,以換戀人為樂,別人的愛對他而言,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,收集到了,流行過了,自然就會棄之不顧。

所以好的男孩子,除了有「情」之外,須有「義」,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,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,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,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,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,要修正自已的缺點,了解戀愛過程中,施比受更有福,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。

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,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,彼此相愛,互相扶持,為共同的理想奮鬥自死不悔,此生無憾。

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,不婚故然無妨,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。或許婚姻是一場賭局,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?
與其畏縮,不如做好準備,培養和信自已的眼光,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。

美女,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,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,但要知道,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,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,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,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,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,切不可以為所謂的「異性緣」就是「朋友緣」,否則會傷人傷已。

所以,在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,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在不安全的環境下,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,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,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?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。

我常說,
跟「定」的人交往,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「定」;
跟「動」的人交往,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「動」,
就是這個道理吧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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